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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横州市陶圩镇陶圩社区圩地村开展速生桉清理,路过的群众拍手叫好。为做好陶圩镇的“清桉”专项监督工作,守护青山绿水,镇纪委通过“室组地”联动方式,年内三次协同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对陶圩镇进行联合监督。
这是横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缩影。近年来,横州市纪委监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及纪律作风问题,采取融合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等方式,为持之以恒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此前,由于存在“四乱”问题,郁江水质受到影响。横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在多部门的合力下,去年以来,各相关乡镇、部门累计派出工作队员1200多人次,出动挖掘机、车辆300多车次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攻坚工作,累计整治销号河湖“四乱”问题99个。
马山镇纪委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马山江垃圾到处漂浮的问题,督促镇分管负责人、卫民社区干部现场办公,研究快速解决垃圾入江造成污染的问题,并建立健全垃圾定期清运机制,减少垃圾存量,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横州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落实、不担当,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等,坚决从严从快查处、追责问责,深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背后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乱收乱罚等违纪违法行为,倒逼责任部门、监管单位切实担负责任。
此前,横州镇在谢某伙同他人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购回的废机油运输到不合规处置点进行处理从中获利,期间多次把分离出来的水和其他杂质拉到附近的垃圾堆放点直接倾倒,严重污染环境。2021年3月,谢某被开除党藉;横州市水政监察大队陈某违反工作纪律,在执法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违法采沙行为没得到依法查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9月,陈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年来,横州市纪委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立案6人处分6人,诫勉谈话7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3人,在办2件。
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横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主动作为,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横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 余道锋、叶烁群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仕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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