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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消息,4月7日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明确,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绿色建筑住房等情形,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可上浮20%、30%、40%。
政策调整后,满足条件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可由原来的90万元提高至126万元。
通知中提到,此次增设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提取业务情形,并对该提取情形的提取范围、提取额度与频次等作了详细规定。